那是我三年級時的事了。有一次,譚老師把一張試卷發下來,要我們帶回家給家長簽名。我一看試卷,驚呆了,才80分。
我心想:“糟了,要是讓爸爸媽媽知道了,準會挨打;如果不讓爸爸看,爸爸沒簽名,譚老師一定會發現的。怎么辦呢……對了,干脆自己簽了算了,或許譚老師還發現不了。”于是,我回到家里,一聲不吭,爸爸沒有再追問。
好不容易才過了爸爸這一關,勉強靜下心,做起作業來。竟然把簽字的事忘得一干二凈。想要摹仿我爸爸的字確實不容易,他的字寫得不錯,又不繚草,再說我還只讀三年級,摹仿能力不強。
我寫了一個又一個,卷子上留下了墨團。回到教室,我打開卷子一看,哈哈!真是“急中生字,阿!跟爸爸的字跡差不了多少,老師一定看不出,我得意地把試卷往組長那兒一交,像吃了顆“定心丸”似的,心里頓時輕松了許多。
下了語文課,譚老師危、然對我說:“謝華,到辦公室來一下!”我不知道譚老師發現了什么,心提到了嗓子眼,惴惴不安。來到辦公室我覺得譚老師的眼光沒有以前那么和藹,而是嚴肅。也許是“做賊心虛”,我望都不敢望譚老師,臉漲得通紅。
譚老師把試卷給我看,說:啊從兩個地方可以看出不是你爸爸簽的字:
一、試卷上有許多墨團,你爸爸不會在試卷上畫墨團團吧?
二、你爸爸不可能把自己的名字寫錯吧,那個“新”字寫得變了樣,你看是不是?’’我驚呆了,譚老師看得多仔細,多認真啊!不放過一筆一劃。我說出了真實。譚老師語重心長地說:“謝華,以后再不能這樣做了,誠實是一個人最重要的品質,不誠實的人,將失去別人對他的信任!在四化的建設中,更來不得半點虛假!我慚愧地低下了頭。
回到家里,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爸爸,爸爸沒有打我,給我講了很多道理……這件事雖然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可給我留下的印象仍然是那么深刻。每當我想到這件事,我的臉上總是感到熱辣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