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10歲,跟隔壁鄰居家的小妹妹一起給人當小伴郎伴娘時,那位攝影師提出要給我和小妹妹在婚車前來一張合影。一番調整,“咔嚓”一聲就照下來了,幾天后洗出來了,送到我家里。照片上我穿燕尾服,挽著穿禮服的小妹妹,后面是一輛紅色婚車,咋一看像結婚照。
一次老師讓我們帶一張自己的照片到學校里去,種類不限。我住在上塘阿姨家,當時沒有別的照片,于是就帶上這一張。到學校了,好像誰告密我帶了一張不一般的照片一樣,很多同學圍到我桌前,向我要求看看照片,我一拿出來,他們其中一個同學便搶去照片,他看一眼,便大叫:“快來看湯金若的結婚照。”同學擁來擁去,我好羞。
才三年級就被人家說有結婚照,我還想當一個帥哥呢,要是被女同學知道了怎么辦?下次一定不帶這張照片給別人看見。我好不容易搶回照片,帶回家藏起來,不再給外人看。由于照了這張照片,我和那個小妹妹被老人說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對。我一開始只當做玩笑,忍忍就過去了,可是現在我當真了,見都不敢見那位小妹妹了,她在樓下我就不下樓。
我漸漸開始抱怨那個攝影師為什么要給我和小妹妹拍這張十分像是結婚照的照片,真想把照片撕了,又不敢,怕媽媽說。終于,在一次房子大裝修后,照片不見了,我有點高興,但好像又有點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