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雷鋒的美好品質流傳至今,現在社會上也有像雷鋒一樣樂于助人、拾金不昧的人。記得那還是在小學二年上半學期的時候,在一次回家的路上。因為那天下雨了,路上擠得水泄不通,忽然,我看見有一個人的錢掉在了地上,他撿了起來,可是還有一元五角在我的腳邊。
我剛想叫住那人,可當時人太多,根本無法知道是誰,況且他可能下了車。我猶豫了好久:到底應不應該把它撿起來呢?如果撿起來人們會以為我“貪污”。如果不撿放在那里更不好呀。我想:我應該撿起來,去給駕駛員,拾金不昧,也算做了件好事。我快要下車了,手里緊捏著剛撿起來的一元五角,站起來一個勁兒地往駕駛員那兒擠,可還是被別人擠了回來。我無奈地下車了。下車了,我心里很不高興我沒有把一元五角還掉。到時了家里,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外婆,還執意要把錢去給他的主人。可是,外婆卻說:“這么一點點錢,自己留著就好了。別人才不管你呢。”這話讓我有點后悔了,可后來,又發誓一定要去還。
第二天放學回家,我仍然走那條路。只有我與我的同學。我的手里還是緊捏著那一元五角。當車到第一個紅燈時,我準備去問路上的叔叔阿姨們,我的雙腿開始發軟了。這畢竟是我第一次做這種拾金不昧的“大”事呀!又過了幾個紅燈,我還是沒能鼓起勇氣。眼看我就要到家了,我心里忐忑不安,不想放棄這次機會。又是一個紅燈了,我再也忍不住了,便徑直走到一個叔叔旁邊:“叔叔,這個是我昨天放學時,在5這條路上撿到的。”“你自己留著吧!”。那個叔叔面帶微笑說的這句話真的讓我很吃驚。“不,不,這不是我的。還是請您收著還給失主吧!”我的臉已經紅得像個蘋果了,可還是堅持著說了出來。叔叔笑著看著我,然后用雙手接過硬幣,我也微微一笑,然后轉身走了幾步,可似乎聽到有人在說話,好像是在跟我說話。
當他又問了我一句時,我終于反應過來了,是那個叔叔!“你叫什么名字?什么學校的呀?”“我叫沈佳陽,是中心小學的。”“幾班的?”“四年級五班的。”“哦,那我還得給你學校寫封表揚信羅。”說著他拿起一本黃色牛皮紙封面的本子,在上面寫了我的名字、學校和班級。“現在像你這樣的人不多了,小朋友,謝謝你。”我對他微微笑了笑,心里樂開了花。我在一天天的等待著駕駛員說的那封表揚信。可時間一天一天過去了,表揚信卻始終沒能來,我想,他可能是忘了。我有一點失落。后來,我又想:如果,大家都在做拾金不昧的事情,我這點事算得了什么呢?!但那個叔叔收到硬幣時,對我那真誠的微笑我就已經感到很滿足了!
雖然沒有收到我非常期待的表揚信,但這一件小事足以讓我充滿了自豪感。嗯,是的,無論你做的是驚人的大事,還是不起眼的小事,只要你為社會作出了貢獻,給予他人幫助,這樣就是快樂了吧?雷鋒同志,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做了許多平平凡凡的事,那種精神永遠值得我們學習,就像一顆永生銹的螺絲釘,激勵著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