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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體制改革工作匯報材料 水利體制改革的好處篇一
2004-1-6
2003年10月19日,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以云水管改[2003]1號文件印發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關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云南的實際,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改革措施和目標,其主要特點有:一是水利工程實行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強化規范管理;二是明確劃分水管單位類別和性質,嚴格定編定崗;三是全面推進水管單位內部改革,嚴格水利資產管理;四是積極推行管養分離,培育工程維修養護市場主體,規范維修養護市場管理;五是落實了省、地(州、市)、縣(市、區)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歲修資金的來源,為同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和同級財政年初預算安排的歲修費;六是積極穩妥安置分流人員,落實各項社會保障政策。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建國以來,我省興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抗御水旱災害、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省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形成,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日趨突出,水利工程管理體制不順、職能不清、權責不明;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以下簡稱水管單位)事企不分、機制不活、管理粗放;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經費不足;供水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這些問題導致我省投入巨資修建的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減,影響了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因此,加快推進我省水管體制改革(以下簡稱水管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為保證我省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效益,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務院體改辦關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45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水管體制改革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水管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積極探索各種有效措施,建立科學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水利工程運行機制,為確保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和效益的正常發揮,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建立牢固的體制基礎。
(二)改革的目標、任務和時間要求
從現在起用3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建立起符合省情、水情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主要任務是:建立和完善職能清晰、權責明確的水利工程分級管理體制;建立管理科學、經營規范的水管單位運行機制;建立市場化、專業化和社會化的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體系;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有效的水費計收方式;建立規范的資金投入、使用、管理與監督機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撐體系。
全省水管體制改革,按國務院統一部署,根據云南的實際,分三步走:2003年為準備階段。做好調查研究,完成經費測算,搞好試點,編制本地的《改革方案》并報經當地政府批準。2004-2005年為實施階段。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方案》,深化內部改革,初步建立起新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和水管單位較少的地、州、市、縣可抓緊布署,提前完成。2006年為總結經驗階段。對改革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進行檢查驗收。
(三)改革的原則
一是正確處理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既要確保水利工程社會效益的充分發揮,又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降低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二是正確處理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關系。既要重視水利工程建設,又要重視水利工程管理,加大水利管理的投入,建立穩定的投入機制,從根本上解決"重建輕管"問題。
三是正確處理責、權、利的關系。既要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水管單位的權利和責任,又要在水管單位內部建立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使管理責任、工作績效和職工的切身利益緊密掛鉤。
四是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既要從水利行業的實際出發,大膽探索,勇于創新,又要積極穩妥,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時機與步驟,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五是正確處理近期目標與長遠發展的關系。既要努力實現水管體制改革的近期目標,又要確保新的管理體制有利于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水管體制改革的范圍、主要內容和措施
(一)改革的范圍
水管體制改革的范圍是全省小型及其以上規模已建和在建的國有水利工程。對上述的水利工程至今仍未明確管理機構、落實管理人員和經費的,應按照本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及時納入此次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范圍。
(二)明確權責,規范管理。
全省水利工程實行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各類水利工程負有行業管理責任,并負責監督檢查水利工程的管理養護和安全運行,對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負有監督資金使用、資產管理、安全運行和干部任免責任。分級管理的劃分原則是:跨縣(市、區)級行政區劃的水利工程原則上由主要受益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特殊情況,可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對同一縣(市、區)級行政區劃內的?、逍退畮旒捌湟陨弦幠5乃こ逃僧數厮姓鞴懿块T負責管理;小㈡型水庫及其以下規模的小型水利工程可由各縣(市、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工程所在鄉鎮負責管理或由所在鄉鎮直接管理。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原則,轉變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現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管單位、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人的責任;其他單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現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業主責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責任。
(三)劃分水管單位類別和性質,嚴格定編定崗。
1、劃分水管單位類別和性質。
根據水管單位承擔的任務和收益情況,將水管單位分為純公益性單位、準公益性單位和經營性單位三類。
第一類是指承擔防洪、排澇等水利工程管理運行維護任務的水管單位,界定為純公益性水管單位,定性為事業單位。
第二類是指既承擔有防洪、排澇等公益性任務,又有供水、水力發電等經營性功能的水利工程管理運行維護任務的水管單位,界定為準公益性水管單位。準公益性水管單位依其經營收益情況確定性質,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的,定性為事業單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的,定性為企業。已轉制為企業的,維持企業性質不變。
第三類是指承擔城市供水、水力發電等,不具有防洪、排澇等公益性任務的水管單位,界定為經營性水管單位,定性為企業。
目前,我省一些既承擔防洪、排澇等公益性任務,又有農業灌溉任務,社會效益較好經濟收益較少的水管單位,各地可視情況確定為純公益性水管單位。
水管單位的性質由機構編制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確定。
2、水管單位的定編定崗。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編制定員標準》由省編辦會同省水利廳和省財政廳抓緊研究制定。在新標準未出臺前,我省事業性質水管單位的編制(可參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崗位設置標準》(征求意見稿)的規定),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結合工程管理任務和實際需要,由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專題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實行管養分離后的維修養護人員、準公益性水管單位中從事經營性資產運營和其他經營活動的人員,不再核定編制。各事業性質的水管單位要根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合理定崗。
(四)推進水管單位內部改革,嚴格資產管理。
1、分類實行人事、勞動、工資等項改革。
事業性質的水管單位,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省人事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試行辦法〉和〈云南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云人〔2000〕42號)等有關規定,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根據各水管單位功能和職責,科學界定單位類型,撤并不合理的管理機構。在核定事業編制時,原則上按低限控制,各事業性質的水管單位,要通過嚴格的定崗、定編,堅決壓縮和分流超編人員,嚴格控制事業人員編制。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上,要大膽創新,主動探索,著力改革和建立各種內部激勵機制。破除干部職務終身制和固定用工制度,引入競爭機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按崗聘人,競爭上崗,并建立嚴格的目標責任和績效考核制度。事業性質的水管單位負責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通過競爭方式選拔聘任,定期考評。事業性質的水管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同時鼓勵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探索符合市場經濟規則,結合單位實際,搞活內部分配,把職工收入與管理責任和績效緊密結合起來。
定性為企業的水管單位,要按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原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構建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做到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企業負責人由企業董事會或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相關規定聘任,并簽訂聘用合同。其他職工由水管單位擇優聘用,并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由企業與職工簽定勞動合同。在工資分配上,國家對企業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企業內部分配時,要積極推行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明確職責,以崗定薪,合理拉開各類人員收入差距。
2、積極開展和認真規范水管單位的經營活動,嚴格水利資產管理。
為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資源和水利設施的閑置和浪費,各級財政和水利部門,應鼓勵水管單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利用自身水土資源優勢,采取多種方式積極開展水利經營活動,增強自身經濟實力,減岵普旱#倉梅至魅嗽貝叢煊欣跫k艿ノ煥盟跋喙厴枋┛勾詞眨照履傷昂蟮氖杖氡匭肽扇氳ノ輝に閫騁還芾恚糜謁こ痰奈捫ぁs氪送保韉匾險婀娣端艿ノ壞木疃剎普畹拇抗嫘運艿ノ唬蟶喜壞么郵掠胨試幢;?、傀涪和俐笁艮关的峻羹割二福骷哈告羞\艿ノ灰誑蒲щ止嫘院途宰什幕∩希猿械7籃欏⑴爬緣裙嫘災澳芎統械9┧⒎⒌緙岸嘀志澳芙醒細窕幀t誆揮跋旃こ坦嫘怨δ芊⒒擁那疤嵯攏姓鞴懿棵排跡棵拋莆艿ノ幌率羝笠擔齙絞縷蠓摯愫貌莆窈慫?。陙y敵災實淖脊嫘運艿ノ凰稅斕撓胨こ濤薰氐畝嘀志钅懇奩諭壓常輝菸賜壓車南钅浚渚找嬗δ扇氳ノ輝に愎芾恚ㄏ鈑糜謁こ萄ぶс觶黃笠敵災實淖脊嫘運艿ノ緩途運艿ノ壞耐蹲示疃蟶嫌ξ樸胨こ滔喙氐南钅拷校⒈vにこ倘粘n捫ぞ訓淖愣畹轎?。各类塔羹竵y檔ノ灰罨母錚耘袒畬媼孔什朧鄭愫盟芾砉ぷ鰲j敵惺賂鈉蟮乃艿ノ唬硎芄搖⑹〖陡韉毓娑ǖ姆齔終摺?br> 水管單位要認真做好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分離的改革工作,加強國有水利資產的管理,明確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分清水利資產使用權和經營權,與此同時,暫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的水管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實現自收自支。在有條件的地方,水管單位要積極培育具有一定規模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的企業集團,負責水利經營性項目的投資和運營,承擔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
(五)積極推行管養分離。
水管單位要積極推行水利工程管理和維修養護分離,精簡管理機構,提高養護水平,降低運行成本。在對水管單位核定管理人員編制和科學定崗基礎上,將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業務和養護人員從水管單位剝離出來,獨立或采取多個工程聯合組建專業化水利工程養護維修公司、實業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等專業化養護企業,承擔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工作。初期剝離且主要承擔原單位相關工程及設備維修養護的,單位可視情況給予一定的啟動資金。各水管單位要把水利工程的維修及養護工作逐步推向市場,實行公開招投標方式擇優確定維修養護企業,使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走上社會化、市場化和專業化的道路。為保證水利工程管養分離的順利實施,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預算管理體制保證經核定的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資金足額到位。各級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要努力創造條件,培育維修養護市場主體,規范維修養護市場環境。
(六)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強化計收管理。
1、逐步理順水價。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采取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節約用水、公平負擔的原則制定。對農業灌溉用水和非農業灌溉用水要區別對待,分類定價。對農業灌溉用水水價按補償供水成本的原則核定,不計稅收、利潤,逐步到位;對非農業灌溉用水價格在補償供水成本、費用、稅金、計提合理利潤的基礎上確定。目前,水利工程供水價格低于補償成本的,各地可根據水資源狀況、市場供求變化及當地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承受能力,適時調整,分步到位。超出補償成本的供水價格的調整和制定,須按照國家和省發布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2、強化計收管理。改進農業用水計量設施和方法,逐步推行計量收費。積極培育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改進收費辦法,減少收費環節,提高繳費率。嚴格禁止鄉村兩級在代收水費中任意加碼和截留。收取水費時,要實行公示制,接受民主監督,規范收費行為。非農業用水要安裝計量設施,未安裝計量設施的,要限期安裝,實行計量收費。供水經營者與用水戶要通過簽訂供水合同,規范雙方的責任和權利。要充分發揮用水戶的監督作用,促進供水經營者降低供水成本。
(七)規范財政支付范圍和方式,嚴格資金管理。
1、根據水管單位的類別和性質,實行不同的財政支付辦法。純公益性和準公益性水管單位,其編制內承擔公益性任務的在職人員經費、離退休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由同級財政承擔。公益性工程的日常維修養護經費在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歲修資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費用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由計劃部門在非經營性資金中安排;經營性工程的日常維修養護經費由企業負擔,更新改造費用在折舊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由計劃部門在非經營性資金中安排。事業性質的準公益性水管單位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制度,其經營性資產收益和其它投資收益要納入單位的預算。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該類水管單位各種收益的變化情況,以便財政部門進行管理。
企業性質的水管單位,其所管理的水利工程的運行和日常維修養護資金,由水管單位自行籌集,財政不予補貼。水管單位應加強資金積累,提高抗風險的能力,確保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資金足額到位,保證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
水利工程日常維修養護經費數額,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核定。
2、積極籌集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歲修資金,嚴格資金管理。各級要加強水利建設基金的征收工作,還未征收水利建設基金的地(州、市)、縣(市、區),必須盡快實施水利建設基金的征收。為保障水管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各級政府要增加對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合理調整水利支出結構,積極籌集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歲修資金。省、地(州、市)、縣(市、區)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歲修資金的來源為同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和同級財政年初預算安排的歲修費。各項水行政事業性收費,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管事業單位管護資金的來源,按"收支兩條線"原則納入同級財政,統籌安排、加強管理。對已納入財政預算的水行政事業性收費,其相應的支出,同級財政部門應予以安排;對作為預算外管理的水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專戶管理,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水管單位管理經費的落實情況和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監督。
(八)妥善安置分流人員,落實社會保障政策。
1、妥善安置分流人員是水管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要支持和鼓勵分流人員大力開展多種經營,特別是旅游、水產養殖、農林畜產、建筑施工以及渠系維修養護等具有行業和自身優勢的項目。利用水利工程和保護區域內的水土資源開展多種經營的項目或企業,要優先安排水管單位分流人員。在理順水管單位現有經營性項目的基礎上,把部分經營項目的剝離與分流人員的安置結合起來。在水管體制改革過程中,明確為事業性質水管單位的富余人員安置,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辦理,符合提前退休政策規定的人員,可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同時鼓勵其它富余人員自謀職業,從事非公有制經濟;明確為企業性質和已轉為企業的水管單位,職工的分流安置按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切實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各類水管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參加所在地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在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出臺前,保留事業性質的水管單位繼續執行現行養老保險政策規定。有條件的水管單位要為職工建立各類補充保險。事業性質的水管單位編制內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負擔;編制外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所需費用由單位解決。事業性質水管單位所欠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由同級財政解決。
改制為企業性質的水管單位,應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險。改革前已屬企業性質的水管單位,未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應按規定參保并補繳養老保險費,已參保欠費的應按規定補繳;改革前屬事業性質現改為企業的水管單位,不再補繳改革前的養老保險費用。單位及其職工按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從1999年1月起繳納失業保險費或補繳完失業保險費的,原工齡視為繳費年限,職工失業時工齡合并計算失業保險待遇;單位及其職工未從1999年1月起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從實際繳費時計算繳費年限,職工失業時以實際繳費年限計算失業保險待遇。職工的工傷、生育、醫療保險按現行規定執行。
(九)明確稅收扶持政策。
水管單位用于防洪、排澇、灌溉等公益性支出,經主管稅務部門審核,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在實行水管體制改革中,為安置水管單位分流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符合國家有關稅法規定的,經稅務部門核準,執行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十)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體制。
進一步完善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體制,全面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純公益性質的水利工程要組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程管理局、處、站或所)作為項目法人;準公益性質的水利工程,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組建事業單位(工程管理局、處、站或所)作為項目法人;經營性質的水利工程,要組建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項目業主。
實行新建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機結合,在編制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大型水利工程)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時,設計單位及項目業主必須認真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確工程的管理體制、管理機構(工程管理局、處、站或所)和運行經費來源。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工程性質提出審查意見,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管理機構、管理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管理設施、管理機構不健全的水利工程不予驗收。
(十一)改革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
為了更好地保障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使其充分發揮效益,要積極探索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的改革。對小型農村水利工程,要根據工程的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形式認真落實管理主體。一是可由鄉鎮組建工程管理所負責管理,同時將工程安全、清淤維修、供水管理、水費征收、工程的日常管理等任務下達給工程管理所。鄉鎮水利管理站則負責督促檢查各項管理制度和任務的落實。二是以受益戶為基礎,組建工程灌溉管理委員會(或受益戶代表委員會)履行工程管理主體責任。日常管理由灌溉管理(受益戶代表)委員會聘用專人負責,工程清淤、維護整治、水費征收由工程灌溉管理(受益戶代表)委員會組織廣大受益戶共同落實,內部實行民主管理。三是對于受益范圍小的微型水利工程可以明確由主要受益戶所有,并負責日常管理。
無論是國有或是集體所有的小型農村水利工程,要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在明晰所有權的基礎上,要積極探索以承包、租賃、拍賣、股份合作等靈活多樣的經營方式和運行機制。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和經營方式改革的收入所得,要全部用于農村水利工程的維修養護、病害整治、渠系配套和工程管理,嚴禁挪作它用。改制后要加強行業管理,完善管理措施,強化服務功能。
(十二)加強水利工程的環境、法規建設,強化安全管理。
1、加強環境保護。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管理要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符合環保要求,著眼于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水管單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防護林(草)建設和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下游生態用水需要。水管單位開展多種經營活動應當避免污染水資源,防止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壞。環保部門要組織開展有關環境監測工作,加強對水利工程及周邊區域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2、嚴格依法行政。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管單位要嚴格執行有關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維持水事秩序,維護水利工程的安全。
3、強化安全管理。水管單位要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對水利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利用水利工程及保護區域內的水土資源開展旅游等經營項目,要在確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不得將水利工程作為主要交通通道。大壩壩頂、河道堤頂確需兼作公路的,需經科學論證和水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維護措施。未經批準,已作為主要交通通道的,要限期實行壩路分離,對堤防要限制交通流量。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持水管單位盡快完成水利工程的確權劃界工作,明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范圍。
三、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已成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省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各地(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承擔起對本地區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同時依據本實施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地實施方案由同級政府審批,并報上一級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二)精心組織實施。
各地要在認真制定改革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按照工作步驟,制定周密的工作計劃,完善工作程序,規范工作制度,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改革。要認真開展試點工作。省、地(州、市)、縣(市、區)都應選擇不同類型的典型,開展試點工作,以點帶面,為全面推進改革積累經驗。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既要大膽借鑒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成功經驗,又要立足于水利行業和本單位的實際,根據各水管單位所承擔的任務和人員、資產的現狀,實行分類指導。對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決。
水利體制改革工作匯報材料 水利體制改革的好處篇二
全縣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匯報
xx縣位于(基本情況略).歷年來我縣一貫高度重視水利工作。特別是新一屆縣委、縣政府提出“砸鍋賣鐵也要辦水利”的理念,在積極爭取上級資金的基礎上,縣本級每年投入5000萬元“真金白銀”,歷史性的完成了長公里的三角圩除險加固、龍安河立新防護、縣城飲水工程以及一大批河道疏浚和泵站改造等項目,為促進農業農村乃至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被列為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縣之一以來,xx充分借鑒學習其它地區先進經驗做法,先試先行,不等不靠,改革試點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穩步推進。
一、我縣小型水利設施基本情況
全縣現有小型水利工程2679處,其中:小型水庫60座,中小河流及堤防17條,小型水閘167座,小型灌區272處,塘壩1658座,灌溉機井95個,小型泵站290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96處,水電站24座。長期以來,我縣一些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處于管理人員不夠、管理經費短缺和管理機制不健全的狀態,嚴重影響了工程的運行安全及效益的進一步發揮。為改變這一狀況,破解水利發展難題,從xx年開始我縣就分階段開展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xx年在完成國有水管單位改革的基礎上,繼續推進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8座萬畝圩堤、2座重點千畝圩堤、6座小型水庫的管護。
二、主要做法
我縣按照省廳的總體部署,以逐步實現“建、管、用相協調,責、權、利相統一”為目標,積極推進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主要抓了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領導重視抓落實??h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相關部門參與的領導小組,組織召開了全縣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動員會,對水管體制改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并結合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針對性強、可操作的改革實施方案和試點工作路線圖??h動員大會后,各鄉鎮,立即行動,相應成立了以鄉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水管站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召開了動員大會,明確了職責任務,落實專人負責改革工作。為了保障此次改革順利推進,縣財政安排150萬元用作改革試點專項工作經費,縣深改領導小組堅持一個階段一調度,一個難題一協調的工作機制,要求各鄉鎮場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全方位推進。
二是明確任務抓規范。結合xx實際,縣政府研究制定并在政府常務會議上通過下發了《xx縣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我縣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目標任務、改革范圍、改革內容及保障措施等。下發了《xx縣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考核辦法》,并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納入縣對鄉水利目標考核。為了確保完成改革試點工作目標,還將改革試點工作寫入xx年政府工作報告,從而有力地保障了改革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三是廣泛宣傳造氛圍。為做好改革試點工作,我們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各鄉鎮開展專題講座,邀請鄉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工程管護等人員座談。并通過媒體引導、張貼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現場解答等形式廣泛宣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了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調動了社會各界主動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四是是調查摸底打基礎。為切實做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我縣對各類小型水利工程
進行了調查摸底,通過現場核實,查閱資料,拍照留存,標注坐標,明晰工程特性,登記造冊。通過調查摸底,摸清家底,為下一步產權證核發和管理合同簽訂奠定基礎。
五是先行先試抓典型。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少走彎路,加快推進,我縣采取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的模式,選擇立新作為改革試點鄉鎮,按照“全面部署、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分步確權”的步驟,縣政府派出工作組進駐該鄉指導改革試點,培訓業務骨干,縣駐鄉包村單位配合鄉干部深入村組調查,對水利工程進行登記摸底,梳理產權關系,明確產權主體、管護責任。并對工程名稱、效益、產權主體、管護主體、職責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對該鄉小型水利設施確權,明晰了權益,明確了責任和義務,理順了經營管護機制,促進了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的維護和建設。立新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極大地促進了全縣其他鄉鎮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六是落實獎補作保障。在前期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安排500萬元用于重點水工程管護人員和維養經費的基礎上,為鞏固和推進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縣財政自xx年起,每年再增加50萬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護,對工程管護好、效益發揮好的村或工程進行獎補。
三、存在的問題
1、改革工作涉及面廣、影響大、任務繁重,加上小型水利工程由于過去無專人管護,老化、退化嚴重,維修養護需要大量投入,僅依靠縣本級財政難以維持改革后續工作。
2、少量工程所有權涉及到多人或多村共有,無法明確產權,群眾對此次改革后的成果,期望較高,等靠思想嚴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強改革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對各類小型水利工程頒發產權證,落實管體主體,探索和選定管理模式、簽訂管理合同;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定維修養護資金補助分配實施細則;三是做好我縣試點工作驗收及總結。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任重道遠,我們將以此次會議為契機,在省水利廳的精心指導下,周密安排,扎實工作,全面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水利體制改革工作匯報材料 水利體制改革的好處篇三
改革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
深化水資源管理體制機制,把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作為改革創新的重要目標。通過建立合理的農業用水機制,調整灌區種植結構和優化灌區管水方法,調整農業與生態之間不合理的用水現狀,緩解水資源的供需矛盾,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做到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科學利用,加快推進節水型農業建設步伐;有效保護生態系統,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滿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首先要規范管理、合理配置。嚴格執行自治州“總量控制,限額供水,超引加價、節本增效”的引配水原則,在全縣各灌區、協會推行水票制、用水申請制和預警制。推廣統一種植、統一灌溉、統一管理的集體灌溉模式,實行“供水管理單位+農民用水者協會+用水戶”的管理體質,形成政府調控、民主協調、用水戶參與管理的新的水利管理體制。制定合理的引、配水計劃和渠道輪灌秩序,堅決杜絕“人情水、關系水”和無故浪費水現象,確保公平、公正灌溉,保證按需供水。繼續做好年度水量、水費的核算工作,在各村組設置水費公開欄,及時公布用水情況和收費情況,做到水量公開、水價公開、水費公開。
繼續推進農民用水者協會建設,村級用水管理及水費征收工作由農民用水者協會進行全面管理,并建立了相應的農民用水者協會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農民用水者協會參與用水管理和水費征收工作的積極性。依托用水者協會,灌前編制用水計劃和配水計
劃,灌中合理安排水輪,做到灌前有管理,灌后有預警。為自治
縣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水資源保障。
完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體制,進一步做好工程管理體制建
設。自治縣境內的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范圍已根據自治區土管
局、自治區水利廳[1993]18號文件規定進行確權劃界,人人都
有管護的職責和義務,水利工程由水利部門和各受益單位共同進
行管理維護。根據自治縣《焉耆回族自治縣水利管理辦法(試行)》
第四章第十三條規定,水利供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維護以支渠為
界,支渠以上的農田水利配套設施由水利部門負責籌資、建設和
維修養護;支渠以下的農田水利配套設施由村(組)受益單位負
責籌資、建設和維修養護,村(組)受益單位在籌資建設上堅持
“一事一議”原則。各灌區四級渠道(干、支、斗、農)的清淤
工作由鄉鎮(場)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農牧民負責實施。
建立工程管護制度,工程規模較大且位置遠離耕地及居民點的派駐專門管護人員,居民點附近在耕地內的工程由村民進行看
護,保護工程不被人為破壞。對年久失修、已經損毀的工程進行
重新修建,對部分損壞的工程進行局部維修,保證工程盡快恢復
并發揮效益,維護正常的水利基礎建設環境。
隨著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必須尋求多種投資渠
道和水利工程經營管理模式,保障水利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建立
良性運行機制,確保已建成的水利設施正常發揮效益,在積極爭
取國家項目的基礎上,自治縣財政也應逐年增加對水利的投入。
組織農民用水者協會通過“一事一議”的辦法積極引導農牧民參
與水利工程建設,同時廣泛吸引社會資金進行水利基礎設施建
設。積極開展經營權轉讓,股權轉讓或資產拍賣等融資手段,引
進先進的管理手段,盤活水利存量資產。大力發展民營水利經濟,按照市場經濟價值規律,理順供水成本,確保投入有回報,為民
營水利發展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以增強水利對民間資本的吸引
力度。
穩妥推進水價綜合改革,發揮水價資源配置的調節作用,促
進節約用水和可持續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實行供水到戶,加快
水價改革。實行供水到戶可以杜絕農業用水混亂局面,促進節約
用水,減輕農民用水不合理負擔,促進水價改革,提高水費的計
收率。各用水者協會在供水到戶的基礎上,要加強末級渠道的管
理,實行用水戶最終結算水價制度。供水到戶工作應不斷完善和
改進,提高供水質量,沒有推行供水到戶的用水戶協會,應加強
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盡快在轄區實行供水到戶。按照“一次定
價,分步到位”穩步推進農業水價改革。合理確定水價,各級財
政承擔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工程維修養護經費不
計入供水成本。各地州核定農業成本水價,縣確定執行水價,報
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核備案,“十二五”力爭達到水成本價的70%,“十三五”基本達到水成本價。末級渠系維護費有農民用水合作
組織按照民主協商的原則自行確定。農業供水推行終端水價制
度,建立并完善計量合理、規范管理的水費計收體制。制定工業
水價指導意見,明確工業水價構成,按照工業供水類型和區域水
資源平衡稀缺程度核定水價。實行差異化的水價政策,區分水資
源公益性和商品性,農業及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
價制度。對農村二輪承包地、牧民定居飼草料地和糧食生產之外的耕地、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加收資源水價,拉開高耗水行業水
價價差。資源水價由縣級以上政府根據水資源的稀缺程度核定。
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逐步實行成本水價供水,沒有達到成本水價供
水的差額部分由當地財政補貼,對于偏遠貧困地區的農村自來水
廠由自治區財政給予用電費用補助。穩步推進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階梯式水價制度。由自治區發改、財政和水利等部門提出自治區
水價綜合改革的具體實施意見。
加強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完善基層
水利服務機構,加強日常工作制度建設,從鄉(鎮)、場水利管
理站到局屬各股室,嚴格工作紀律,大力提倡生活節儉、工作有
效、廉潔自律、熱情文明的作風,再創文明服務示范窗口。牢固
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服務觀、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加
強對新技術、新節能產品的培訓學習力度,以適應國民經濟建設、效能建設、節能環保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發揮各級水利服務機構的水資源管理、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利科技推廣等公益
性職能。充實基層水利服務人員,確保基層一線工作的水利技術
人員的比例及專業性質。支持縣鄉建立農村基層水利專業應急服
務組織,提高抗旱、防洪等應急服務效率。健全水利科技創新體
系,加強水利科技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快以工程技術和節水
技術為重點的水利科技成果轉化,擴大以膜下灌溉技術為代表的高效節水技術應用范圍。推進水利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推進電子
辦公進程和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已為駐各鄉(鎮)、場水利管理
站配備電腦、打印機等電子辦公設備。根據水管人員量、測水以
及工程建設需求,更新一批測量儀器設施。對局屬各股室老舊電
腦進行更換,根據工程建設需要,新建一套遠程自動化控制滴灌
系統設備,更新水利建設檔案管理室,增配攝像機、照相機等檔
案管理設備,以滿足現代水利建設管理的需求,不斷增強水利隊
伍自身建設。大力支持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提高工程維護、用水管理和水費收繳等自我管理水平,增強自我服務能力。充分
利用市場機制,積極推進經營性水利服務項目走向市場。
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建立健全節水型社會管理體系。制定
相關政策制度,編制規劃,組織保障實施。制定節水辦法,編制
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偭靠刂?,逐級分配,定額管理。根據全縣
用水的實際情況,嚴格控制用水指標,對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
額管理相結合的基本管理制度。調整產業結構,實現優化配置。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并按
照水資源條件調整現有經濟結構(包括產業結構和種植業結構),優化配置水資源。加強節水工程建設,深入進行節水技術改造,提高節水增效能力。開展農業節水工程建設,全面推行各種節水
技術、設備和器具。完善節水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取水許可
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為核心的,包括水資源管理、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等在內的水資源和節水管理制度體系。建立穩定的節水投入保障機制和良性的節水激勵制度。確立節水投入的專項資金。從水資源費、超計劃、超定額加價水費等收費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為節水管理專項資金。通過節水專項獎勵、財政補貼、減免有關事業性收費等政策,鼓勵和支持節水建設長期穩定發展。通過制度建設規范用水行為,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和高效利用。建立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的經濟結構體系,全面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水利體制改革工作匯報材料 水利體制改革的好處篇四
小型水利工程體制改革工作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體制改革工作方案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見》要求和全省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精神,為積極穩妥推進我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確保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明晰工程產權為核心,以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根本,以保證工程安全運行為前提,改革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加強工
程管理,盤活存量資產,優化資產組合,調動和激發社會辦水利的積極性,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實現農村水利建設與管理的良性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農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則;
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負擔”,落實工程建設和管護責任的原則;
堅持政府規劃指導、政策引導、資金扶持,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建設和管理的原則;
堅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實行民主決策,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的原則;
堅持開發利用與保護并重,促進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可持續利用的原則。
三、
主要目標通過改革,切實解決當前農村小型
水利工程產權主體不明確,管理責任不落實的問題,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水利管理體制,明確所有權,放開經營權,形成自主經營、自我管理的發展機制,促進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走上市場化運作的軌道,提高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四、改革范圍
縣農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全縣六鄉兩鎮。具體改革范圍如下:
輸水管道及直接為農田灌溉排水服務的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及渠道工程;
小壩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
鎮村集中供水、農村人畜飲水工程。
五、改革形式
本次體制改革鼓勵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合作和拍賣等多種形式,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宜包則包、宜租則租、宜股則股、宜賣則賣,進一步明確小型
水利工程的產權。小水窖、小水池、小水井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則合理確定工程產權,登記,發放產權證。通過承包、租賃、股份合作、拍賣、用水合作組織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種管理方式,調動民間投資、建設、管理水利的積極性,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機制,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責、權、利相統一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
承包、租賃、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個人或組織,作為小型水利樞紐工程的建設與管理、運行、維修養護、安全保衛、防汛等的執行主體,負有對水利工程進行規劃設計、籌資建設、組織施工、使用管理、安全運行、維修養護的責任與義務。同時,應制定各項規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統配與灌溉服務,協調好用水戶之間的關系。農村小型水利工程通過承包、租賃或拍賣等形式回收的資金,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改革涉及四個類型的水利工
程,改革的水利工程及建議如下:
農村自來水工程。改革方式采取用水戶協會及委托為主,結合承包方式進行改革。一是只涉及一個村的自來水工程采用委托和用水戶協會的方式進行。二是涉及幾個村的自來水工程,采用用水戶協會的方式進行改革。
鄉鎮自來水工程。由縣水務局委托鄉政府水管站管理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采取與用水戶協會共同管理的方式進行。
以農戶自用為主修建的小水窖、小水井、小水池。改革方式采取“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方式進行。其產權屬農戶所有。
農田排灌工程、水源工程、溝渠、管網等。改革方式以委托管理及用水戶協會為主,結合承包的方式進行。
六、實施步驟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見》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
制改革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制定方案,時間從9月10日至11月30日。縣水務水電局組織人員在對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現狀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及時組織召開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議,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全省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縣工作會精神,全面細致的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并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公開實施、簽訂合同,時間從12月1日至4月30日。在確定改革方案的基礎上,按照本次改革涉及的四個類型的水利工程進行分類,并對于采用租賃、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組織管理形式進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記造冊,審核批準,簽訂合同,發放證書等相關手續。
第三階段:總體評估、查漏補缺,時間從5月1日至12月30日。要通過采取開展“回頭看”,查漏補缺的方式,對改革工作進行全面
總結
評估驗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務和整改完善措施。對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文件、資料、各種會議記錄、產權證、合同書等資料認真進行清理,分類立卷歸檔,確保檔案完整。七、保障措施
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著管理權責模糊、主體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減等問題,造成了“國家管不了、集體管不好、農民管不到”的狀況,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利益得不到充分發揮,不適應我縣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規范和加快我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夯實我縣農業發展基礎,促進農業增效、農村繁榮和農民增收的重要舉措。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小
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以本次改革為契機,規范和完善轄區內各類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時成立領導小組,負責開展好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確保按期全面完成改革任務。
落實政策,為開展好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保駕護航
本次改革按照責權一致、有機統
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尊重民意、維護權益、政府扶持、民辦公助、統籌發展、持續利用的原則進行。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上級有關政策,為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保駕護航。
一是要依法保護支持改革主體。我縣將根據省政府《關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見》文件精神,依法保護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于承包、租賃、股份合作、拍賣、用水合作組織管理等形式經營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買斷或投資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
產權和經營管理權,并可繼承和轉讓。改革后,工程所有者和經營者同樣享有獲得國家資金補助等有關優惠政策和扶持的權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發揮和遵守水資源合理開發保護規定的前提下,進行多種經營。對社會團體、法人、個人投資修建工程的,并將采取“民辦公助”、“一事一議,財政獎補”、“以獎代補”等形式給予適當補助或獎勵。
二是要嚴格執行水價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價格,嚴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水價改革促進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實施意見的通知》及云南省水價改革的有關規定,在縣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供需雙方在物價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指導價幅內商定,并報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后,上報縣物價部門按照規定批準后執行,用水戶應遵守批準的水價方案和水費計收管理辦法。
三是要切實管好回收資金。通過改
革所收回的資金,原則上歸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維修養護、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項目,要做到財務公開、公正透明,充分接受縣紀檢等部門的監督管理。國有工程改革回收資金要作為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納入縣財政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專項用于投入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維修改造。
通力協作,認真做好水利工程的確權劃界工作,確保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
做好水利工程產權劃界工作,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前提。國土、水務等相關部門要加大協作力度,認真開展好水利工程的產權劃界工作,以促進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凡是新建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全面建設項目法人負責制,要實現新建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機結合。在制定建設方案的同時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確工程的管理體制、管理機構和運行管理經費來源,對沒有管理方案的工程不予立項。新建水
利工程,管理范圍未明確劃定的工程,不予批準工程開工建設。要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將管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并明確劃定工程的管理范圍、樹碑立界。縣水務、國土、規劃部門共同監督。對已建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權屬單位提出申辦水利工程產權劃界要求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并考慮歷史條件和現狀,積極配合其做好產權劃界工作,確保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
落實責任,確保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落到實處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是公益事業,各鄉、各級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要將此項改革作為當前一項重要的工作狠抓落實,通過簽訂責任狀,明確目標責任,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