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法實施20年后重修,增加內容很多。據參加法案審議的人大常委會委員稱,“不收雜費”是本次修改的一個核心內容。
“學雜費”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一個老詞兒。老版本的義務教育法只規定了“不收學費”,給“雜費”留了個口子。教育部有關負責官員介紹,20年前,這個口子很小,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加在一起僅8億元。恩平婚介網[*],一向就是集資辦教育。新版義務教育法沒有規定“國家免費提供課本”,學校攤派教輔書也就可以沒有邊際。如此等等。中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修訂得再嚴密,也經不起有心人細細把玩。
所以,我們希望基層官員們,除了數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寫了幾項“不收”以外,還得尊重立法本意,還得領會法律的精神,還得講究執政為民。